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近日從中國公安部獲悉,自明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停止使用,對個別尚未換領二代證的公民,公安機關將隨時為他們換證提供便利。
新華社北京,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明確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證。
自2004年《居民身份證法》實施以來,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換發二代證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了集中換發二代證任務,有超過11億人領取了二代證(16周歲以下公民自願申領居民身份證)。
據了解,目前,全國絕大多數持有一代證公民已經換領了二代證,因出國出境等特殊情況尚未換證的公民全國僅有數千人,公安機關將隨時為他們換證提供便利。公民在換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機關將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此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選擇部分大中城市戶籍派出所,試行為首次申領和換領、補領身份證的公民增加登記指紋信息。
公安部決定,明年1月1日起,在全國由點到面,積極穩妥、逐步有序推進身份證登記指紋信息工作;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將繼續制發不含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以及臨時居民身份證;到2013年12月底前,爭取全國城鄉戶籍派出所都能達到受理登記指紋信息居民身份證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