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0日電/千龍網報道,自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出台後,北京市委、市政府認真學習貫徹,高度重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將其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成立了專門工作小組,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流管辦、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建委、市人口計生委、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和北京教育考試院等部門密切合作,就進城務工人員就業、居住、社保和隨遷子女就學情況展開了深入調查,廣泛聽取了高校、中小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等意見和建議,並通過網絡媒體和接待上訪等方式,充分了解各方面的社情民意,結合北京實際進行了認真研究,明確提出了北京市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和近期措施,最終形成了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經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並正式發布。
作為首都的北京市,一直以來高度重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教育的問題。據統計,2012年,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非京戶籍學生41.9萬人,約占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的40.9%,隨遷子女進入公辦學校學習的比例達到74.7%。市級財政每年投入超過10億元,用於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近年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也提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方案》明確提出: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公平,把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作為保障和改進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和諧的重大舉措,擺上議事日程。堅持積極穩妥、整體推進,充分考慮北京市作為特大城市的人口、資源、環境和教育資源承載能力,整體規劃未來北京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發展,逐步構建以常住人口為對象的社會管理體制和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堅持統籌兼顧、分步實施,盡可能地通過不斷增加教育資源來逐步緩解升學壓力,努力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錄取總體比例不受影響。
做好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不僅是一項教育改革,也是一項涉及就業、住房、社保、公共服務、人口管理等諸多方面的綜合改革,更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北京市將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力,在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服務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抓緊研究出台與之相掛鈎的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辦法,並爭取在2013年出台。
由於政策體制需要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各有關工作需要準備和細化,北京市設置了新制度實施前的過渡期。為了方便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升學考試,先行出台一些措施緩解當前突出矛盾。包括:(一)自2013年起,凡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3年,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的,可以參加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其中來自農村的學生和學習涉農專業等符合相關規定的學生享有北京市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政策。學生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後,可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高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二)自2014年起,凡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6年,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的,可以在北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學生從高等職業學校畢業後,可以參加優秀應屆畢業生升入本科階段學習的推薦與考試錄取。(三)自2014年起,凡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及合法穩定住所,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的,可選擇在京借考高考。北京市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經學生戶籍所在省同意後為學生提供高考文化課在京借考服務,學生回戶籍所在省參加高校招生錄取。(四)凡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其隨遷子女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和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報名參加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絡高等教育、開放大學的考試錄取。
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是一項涉及全局的重大公共服務政策,也是社會各方面高度關心的一件大事。為了共同推進這項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在轉發《方案》的通知中,進一步明確了各區縣、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為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提供服務的要求。同時,這項工作的推進也需要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們的共同目標是,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增加資源、完善政策,逐步構建以常住人口為對象的社會管理體制和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實現北京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