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建房遭遇劣質水泥,維權一年毫無結果。”1月2日,廣東茂名信宜市錢排鎮錢新村車角村李彩逢等6戶災民已經精疲力竭,無心工作。令李彩逢更心煩的是,已經75歲的父親因無法住進新房子一事終日埋怨自己,指責其沒本事,幾乎反目成仇。
南方農村報報道,李彩逢等6戶村民的房屋在2010年“9.21”特大洪災中被夷為平地。在當地政府的關心下,他們開始了重建家園,從市區劉桂前處購買了廣西容縣容州水泥粉磨廠生產的容州牌複合矽酸鹽水泥。2010年11月29日早上開始搗制樓面,卻發現水泥不凝結,用手和木棍擦一下,水泥就會鬆脫下來。同年12月,信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接到李彩逢的投訴後,前往李家取樣,並委托茂名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檢驗。檢驗結果告知書顯示,所送檢的兩批次水泥樣品被鑒定為不合格。
期間,水泥的生產廠家也來到李家協商,但只願賠償等量的水泥。據悉,李彩逢購買了20噸水泥,貨款為8300元。在李彩逢向劉桂前追討損失的過程中,當地一位人稱“大肚雄”的人介入。據劉桂前稱,其也是從“大肚雄”處購入水泥的。
去年3月,廣東電視台、茂名電視台和信宜電視台等省市縣媒體接連對李彩逢等6戶災民重建家園遭遇劣質水泥一事進行了曝光。此後,原只願意賠償等量水泥的“大肚雄”,把賠償額逐步提到3萬元。2012年4月17日,雙方在法院進行協商,“大肚雄”不肯按照評估所出具的近20萬元評估價值來賠償,稱最多只賠10萬。
“建房僅材料費、人工費就花掉了近20萬元,我還得推倒重建。”李彩逢當場拒絕了對方。
眼見媒體曝光三次後,問題都無法解決,2012年5月11日,李彩逢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劉桂前索賠損失37萬多元。“起訴是無奈之舉,卻是唯一的辦法。”李彩逢說。
2012年8月17日,受信宜市人民法院委托,廣州某房屋安全鑒定公司派員到李彩逢家取樣,並於9月5日作出房屋結構可靠性檢測鑒定報告。報告稱依照《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的規定,李彩逢房屋的可靠性評定為I級(不影響整體承載力和使用功能。),“房屋主體結構安全,不需要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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