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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租車進場費被指違規收14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2-22 09:39:31  


 
  “報告沒批,就收費了”

  發票蓋有北京浩達交通發展有限公司字樣。

  記者聯繫到該公司,辦公室閆姓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無對出租車收費的批文,“運管局讓我們成立出租車調度站時,我們上報過對出租車收進場費的報告,沒批,但也沒不讓我們收,我們就收了,因為管理出租車需要成本。”

  閆姓工作人員稱,去年10月之前,六里橋長途客運站地區並不收出租車“進場費”。去年10月後,北京運管局讓客運站負責建立出租車調度站,並對進車站出租車進行管理,就開始收“進場費”。

  “我們跟北京西站不一樣,那些車站建站都是國有資金建設的公共設施,六里橋客運站資金靠自籌,要我們管理出租車,我們就得雇人,雇人就得花錢。”

  說法

  律師:執法部門應採取措施

  北京嘉安律師事務所蘇懷東律師稱,機場、車站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屬於國家無償劃撥用地,劃撥土地收取營利性場地占用費,顯然違法。

  蘇懷東認為,“進場費”類似於過路費,本質上帶有強制色彩(不繳費就別進來,想進來就先交費),從這一點上說,應屬於行政、事業性收費。而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主體只能是“法定”的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機關,且收繳款項必須上交國庫。如果把“進場費”歸為企業經營性收費,這類收費屬於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務性質的收費,企業只有在獲得相關行政許可後方可收費,並且收費不應帶有強制性,收費的多少也應由物價部門通過公開聽證的形式確定。但目前看,“進場費”既不是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未經許可,價格未經聽證,收費屬於非法強制交易,違反公平交易原則,“甚至是嚴重違法”。

  “站前服務是交通樞紐功能的延伸,這部分公共服務買單的對象應該是政府部門,這項服務不能簡單任由企業收費經營,更不能將費用強加給本來是進站疏散乘客的出租車司機,這是政府在將自己的責任甩給社會。”蘇懷東說,運管局、物價局等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應積極採取措施,責令停止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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