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液化氣最高出廠價格按照與供軍隊等部門用90號汽油供應價格保持0.92:1的比價關係確定,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六)調整後的價格自2013年2月25日零時起執行。
二、做好相關配套工作
(一)合理安排下游運輸行業價格
1、成品油價格提高後,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鐵路客運、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含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價格不作調整。
2、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出租車和公路客運行業的影響,各地要按油運價格聯動機制規定妥善處理,要按現行規定穩定出租車從業人員的收入水平。
3、對已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公路貨運價格,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1] 63號)有關規定,採取多種措施,減輕經營者負擔,切實維護行業和社會穩定。
4、各地要嚴格貫徹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等有關政策,加強市場價格的巡查和監測,堅決制止搭車漲價行為,努力穩定糧食、食用油、豬肉、蔬菜等副食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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