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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大 財政預算法修改16年未修正定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13 09:24:09  


圖片來自廣州日報網
  中評社北京3月13日電/預算法修改16年,至今仍未修正定案。全國人大代表吳曉靈日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並不意外,因為在人大常委會內部審議過程中委員們的分歧就很大,核心的問題包括預算該公開到什麼地步等。對此,許多博友表示,財政預算公開宜早不宜遲。公開透明的原則是現代預算制度的核心原則,只有預算的透明,才有“看得見的政府”,人民才能行使監督權。

  經濟參考報報道,公開只是第一步,還要進一步細化經濟分類。博友“@馬靖昊說會計”表示,預算只有細化了,預算公開才有實質意義,目前公開的政府預算都是匯總的大數,人大和公眾沒辦法提意見。

  針對當前政府預算的收支科目按“類、款、項、目”四級劃分,財政預算只落實到“款”,重點項目到“項”,而“項”這一級是動輒幾百億甚至上千億的預算,這些資金分配到哪些項目上去均由政府部門決定,公眾很難知道,人大也難以審查。

  財政預算如何公開?公開到何種程度?

  博友“@胡星鬥弱勢群體經濟學”認為,按照發達國家的做法和公共財政理念,財政預算必須詳細到每一項採購或支出的明細清單,說明開支的理由和輕重緩急;政府所有部門的預算統一到一個政府預算之中,通過網絡或者其他大眾媒體向社會公開;預算沒有列入的項目不能開支,列支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未經納稅人或其代表同意,不得徵稅;錢袋子掌握在議會或納稅人代表手中,財政預算及支出經由納稅人代表的審查、批准,並且接受納稅人或其代表的監督。

  也有博友認為,預算公開在當下不能操之過急,要一步步來。博友“@白明便攜博客”表示,預算需要有透明度,但現階段由於受管理體制、認識程度、發展水平等因素影響,預算公開這件事也不能夠操之過急,除了要一步一步來,更要有選擇。可以公開的盡可能公開,暫時不便公開的也要向老百姓解釋。不要僅僅為公開而公開,要創造條件朝著提高預算透明度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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