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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官”“商”交往要有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14 09:16:02  


  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日前,中央領導同志在參加江蘇代表團討論時談到,“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賓,而不要勾肩搭背。

  人民日報刊登評論文章稱,寥寥數語,生動形象,切中要害。其中包含的三層意思,有深意,也有新意。

  其一,講“官”、“商”交往之道。此非“小道”,關乎如何發展、如何執政。如果把“官”聯繫到執政者來看,把“商”聯繫到發展市場經濟來看,共產黨當然要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治國理政,官、商之間不能不打交道。但經營經濟,不等於“官商經濟”。政府通過宏觀調控、市場監督等手段,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不等於權力要服從資本。作為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國家,由於市場發育不成熟,法治環境和管理機制不完善,難免出現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國際上,“權力資本化”曾廣泛出現在南美洲、印度尼西亞、俄羅斯等一些國家和地區,對其長遠發展造成了很大損傷。前車之鑒,不可不察。所以,“官”、“商”要交往,交往須有道。

  其二,講“官”、“商”交往要相敬如賓。歷史上,我國長期重文輕商、崇仕貶商,甚至認為“無商不奸”。韓非子將工商之民稱為“五蠹”之一。漢、唐都頒過“賤商令”。一度,我們也曾給商業活動扣上“投機倒把”、“搞資本主義”等帽子。改革開放,特別是對私營經濟的放開搞活,商業復甦,創業隊伍迅速發展壯大,企業家在創造財富、推動改革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現在大家都贊成“無農不穩、無工不富、無商不活”的說法,對“商”從一個“貶”字轉為一個“敬”字。官員當然也應作如是觀。但“官”之敬“商”,乃“相敬如賓”之“敬”。官員有責任、義務為商人服務,但不能越位、更不能拿利益交換為籌碼,以公權謀私利。商人當然可以享受官員提供的服務和便利,但應限於政策法律規定的框架內,而不能拿利益去賄買官員手中的權力。所謂“相敬”,就是“敬重”加“敬畏”。

  其三,講“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細數無數落馬官員,都有官商交往的影子。相敬如賓,“賓”者客也,不能稱兄道弟,不要勾肩搭背,結成利益同盟,喪失起碼的原則立場,觸碰黨紀國法的高壓線。由於資本的逐利本性,總有不法商人覬覦幹部手中權力,千方百計攀親掛友套近乎,試圖拉人下水,讓權力淪為其牟利的工具。面對這樣的權力風險,幹部尤其需要自警自勵。

  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官”“商”交往中防腐拒變,關鍵還在於幹部頭腦清醒、嚴於自律。其中的核心,就是“兩條線”。其一,守住底線。公務人員和領導幹部要劃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彌陀佛一樣,天天念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手中的權力來自人民,只能為人民造福,一點也沾不得私利。這樣,才能時時敲響警鐘、事事遵守法紀。其二,強化高壓線。伸手必被捉,心中有敬畏,知道什麼是高壓線,想都不要想。加上“制度鐵籠”的強力約束,雙管齊下,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才能守得住底線、保得住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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