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平等普選公約條文不適用香港
對於聯合國報告提到,希望香港盡快實行普選,並按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選舉要以普及而平等為基礎,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指出,公約中提及普選要“普及而平等”的條文,在港英時代不適用於香港,回歸後亦沒有加入有關條文。她又指,即使是聯合國公約,亦只提到選舉權要普及而平等,而非提名權。
譚惠珠在節目後接受記者提問時補充,“普及而平等”亦不包括被選舉權。
譚惠珠又澄清,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說,在普選行政長官的條件未有共識前,不宜展開普選諮詢,而非不准諮詢。
對於是否保證不再就選舉問題釋法,譚惠珠表示,包括中央在內沒有人希望見到釋法,但如果問題未能解決,就有需要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