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劉志軍案將在京開審 專家:或判極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11 09:06:41  


  
  2012年5月28日,中紀委在通報「劉志軍案」調查進展時透露,劉志軍存在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又名丁書苗)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係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等問題,其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此外,劉志軍還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去年8月,財新網披露,鐵路係統內部通報了劉志軍涉嫌違紀的細節,其中包括濫用職權為丁羽心謀取30億元的項目、涉嫌收取鐵路局四名幹部賄賂、通過不合法途徑收藏一定數量的現代名人字畫以及道德敗壞、玩弄多名女性等。
 
  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室主任韓玉勝對大公報記者表示,根據刑法的規定,收受賄賂在10萬元以上就應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死刑。因此,劉志軍存在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當然,法院在最終判決時,會根據他的犯罪情節、認罪態度等多重因素,考慮他應當接受什麼樣的刑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內地的死刑判例在減少,特別是針對經濟類犯罪等非暴力犯罪,死刑的適用呈減少的趨勢。因此,雖然受賄罪的最高刑罰是死刑,劉志軍案的最終量刑還有其他的可能性。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