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生活資源不足、救援道路擁擠,這些都是包括媒體在內的抗震救災人員必須尊重的客觀條件。在此基礎上的媒介倫理自律與他律,則是比占用資源更值得重視的問題。此次蘆山地震,不少記者一上路就開始轉發一條條微信——“先救人、再採訪”、“不要打擾救援工作現場”、“多傾聽、少發問”、“不要反覆採訪悲傷的人”……經歷了“5.12”後多次災難報道,媒體人對災難報道倫理的自省已經進入到新的階段。
許多國家都有一些不成文的新聞行業規定:在採訪工作面有限的情況下,抽簽決定代表採訪,材料供媒體分享;救災現場用繩子開辟出採訪區和工作區,定期安排休息中的救援人員介紹情況。類似的安排完全可以平衡報道與工作,而實現這一切,則需要組織者和管理者建立媒體與現場的緩衝帶。
我們的報道也不必都集中在一線現場。實際上,與災區有關的重要信息,政府都會通過微博、網站公布,信息化的進步可以用足;後方醫院的志願者故事,深入採訪也會有很多收獲。好故事後方也不是沒有的,媒體的敬業和水平,不單表現在跋山涉水、訪苦問寒上,還表現在深入思考、全面把握上。只要留心,救援報道題材到處都是。
媒體人當然追求“在現場”,但如果“在現場”的作用添亂大於貢獻,就需要掂量一下了。其實,新聞理想並不是只有在熱鬧喧囂處才能實現,那種為采寫新聞而製造新聞的做法是不足為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