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地價政策下,住屋方面有公營房屋在緩衝,然而商業用地呢?政府可有任何便利小市民營商創業的緩衝措施?昔日,房屋委員會本來在各個公共屋村提供了不少商業用地,適合小商戶經營;然而,自從房委會出售了商業物業、菜市場及停車場予私有的“領匯”後,本港的商業用地已幾乎被私人財閥壟斷了。近10多年來,政府更以環境衛生之名,高度打壓小販經營,街頭經濟愈趨萎縮,經濟活動進一步依附私營購物商場。而為了提高租值,搾取最大利潤,地產商不斷翻新舊式商場,引進大型連鎖商店,篩去小資本個體商戶。當中的不公與無力,港人已經耳熟能詳了。
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資料,自2008年以來,新界和九龍的店鋪租金每平方呎平均上升了3成,港島也上升了21﹪;如果較之於2003年,新界和九龍的租金更分別上升了73.4%和74.9%,而港島區更上升了92.5%。然而,一般中小企的營業額可有同等升幅?筆者認識不少經營中小企的朋友,他們異口同聲表示,最恐懼的不是市場競爭的壓力,而是每次租約期滿後的新租約,業主續租時總是“獅子開大口”,租金升幅總比營業額的升幅高。結果,不少朋友由於抵受不了租金壓力,不惜大店轉小店,或者由旺區遷往靜區,其經營自然也受到了打擊。
毫無疑問,過去10年是商業用地不斷被大財團掌握、小型個體商戶的發展空間不斷萎縮、租金急遽增長的10年。樓價升勢再急,多數港人也不會淪落街頭;地產商壟斷商業用地,其影響實際上更嚴重,範圍也更廣。筆者納悶的是,為什麼多數傳媒和政黨一直也搔不著癢處,只關注居住需要一面,而忽略了商業用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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