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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未受性賄賂指控 律師稱刑法無相關概念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1 09:17:18  


  中評社北京6月11日電/)6月9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劉志軍的辯護人錢列陽稱,無論是案卷還是庭審,均未涉及劉志軍接受性賄賂的內容,檢方也未對此提出指控。

  新京報報道,庭審時,檢方指控劉志軍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6460餘萬元。

  劉志軍嫖宿女商人出資

  在劉志軍案中,山西女商人丁羽心(又名丁書苗,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行賄罪被另案處理)是關鍵人物。她曾是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1997年與劉志軍相識,後關係密切。

  檢方指控,劉志軍在2004年至2011年,主要通過鐵路項目、獲取鐵路車皮計劃等方式,幫助丁羽心及其親屬獲利39.76億元。劉志軍的上述行為涉嫌濫用職權罪。

  2012年5月,有關部門在對劉志軍問題調查情況通報中稱,丁羽心以金錢開路,處心積慮滿足劉的權欲、色欲。劉志軍在2003年至2009年間,先後在豪華酒店、高消費娛樂場所與丁羽心出資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材料證實,劉志軍接受相關部門調查時交代:“我全力幫助丁羽心做大做強,就是要把丁的企業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經濟基礎,讓丁羽心在我需要時,到處奔走,用錢鋪路,大把花錢,滿足我的私欲”。
 
  劉志軍在檢查中也寫道:“隨著職務的不斷提升,權力不斷增大,自己的私欲——官欲、貪欲、色欲、功名欲越來越膨脹,嚴重違紀違法”。

  律師稱刑法無“性賄賂”

  針對有關部門通報的丁羽心出資安排劉志軍與多名女性嫖宿內容,劉志軍的辯護人錢列陽稱,無論是案卷還是庭審,均未涉及劉志軍接受性賄賂,“也未涉及女人問題”。檢方指控的內容僅限於金錢和財產利益,未對此提出指控。

  “我認可現實生活中性賄賂確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但按照現有法律規定,並不存在刑法上的性賄賂概念。”錢列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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