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就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出具的民事調解書發佈司法解釋。
新設立11家海峽兩岸交流基地。
設立首批10家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基地。
同意福建省設立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同意福建開展“加強國產網絡遊戲屬地管理試點”;同意福建設立海峽國家數字出版產業基地;允許台灣居民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
積極促進兩岸郵輪運輸經濟發展;積極支持兩岸客貨滾裝輪運輸發展;同意兩岸互設驗船機構或辦事處等。
還包括福建省發佈的向台北市立動物園贈送三隻自繁小熊貓、開展台資中小企業助保金貸款、設立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安排專項資金資助台資企業和對台科技合作企業的科研項目、在漳州設立海峽兩岸新型農民交流培訓基地等7項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