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一名小夥子墜樓後,最先接警趕到現場的民警對墜樓者卻沒有採取送醫措施。這引發在場街坊鄰居的抱怨和指責……
東西湖警方到底有沒有見死不救?
據《武漢晚報》報道,昨天,武漢東西湖區長青西村小區16棟4層的李家,處在一片悲痛之中。一天前,李家20多歲的兒子不幸墜樓,經多方搶救無效去世。
然而,住地居民大多認為是接到報警的民警不作為,延誤了墜樓者的搶救時間,而導致李某的死亡。
真是這麼回事嗎?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120急救車為什麼沒有及時趕到?110民警為什麼不及時送醫?帶著這些疑問,記者作了深入採訪,得以還原這起事件的真相。
小夥子墜樓受傷
110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15日下午6點10分左右,“啪”的一聲悶響後,墜樓者李某頭部、臀部多處出血,旁邊一家小店的男主人見狀趕緊撥打120、110報警。他的手機通話記錄顯示,他6點10分撥打了120,兩分鐘後再次撥打了110。幾分鐘後,110的4名民警乘一輛小車首先趕到現場。此時,事發現場圍滿了居民,眼看墜樓的小夥就不行了,大家焦急地等待著120救護車的快速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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