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會談第一組第三議題座談,許信良(左二)到場聆聽發言。(中評社 李文輝攝) |
朱衛東表示,他參與兩岸研究27年,有一句規律的話,也就是思想、觀念始終走在做法前面、做法始終在政策前面、政策始終法律前面,“合情合理政治安排”也都是過渡性安排,循序漸進。
吳東野指出,“吳習會”馬當局受到很大壓力,但兩岸政治對話,他很悲觀,台灣四十歲以下都是“一邊一國”思維,“一中三憲”,是最好方案,但不見大陸回應,現在不做,2016年後更難鋪陳。他確信馬英九任內不會同意兩岸官方進行政治談判,大陸要對“中華民國情懷”包容,學者能盡心盡力地只是為兩岸鋪設政治對話的路徑。
李秘從大陸的“內戰理論”與台灣的“分治理論”,認為兩岸政治安排最主要政治爭議不在於“國家”和“主權”層面,而在於“政府”和“政權”層面;兩岸關係最大難題就是“中華民國”問題,很難迴避,連台灣自己對“中華民國”定義,也有“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和“中華民國在台灣”兩種。
左正東表示,現在台灣連參與聯合國民間活動都要大陸同意,他認為大陸應訂定憲法位階的法律去定位兩岸關係,如要分次解決政治安排,就要減少兩岸關係的不明確,幹擾和限制。但若要一次解決,要正視“中華民國”,德國模式是好例子,大陸若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秩序”,兩岸會相向而行,台灣在南海、釣魚台都沒站在美國立場,沒放棄主權。
全國台研會副秘書長楊立憲建議兩岸不要挑戰對方底線“秀肌肉”,政治安排就有空間,但在國際,只能有一個國家,就以大陸為主要代表,讓台灣進來,涉及台灣就一票決定,不能公開講“一國兩府”、一中三憲“國家”“政府”也會混淆。
統合學會顧問戴瑞明說,兩個德國都進聯合國,也都統一,大陸應訂定《台澎金馬人民關係條例》,讓兩岸關係法制化,用“中華經濟體”參與國際,分次解決政治安排。
張亞中重申“一中三憲”,要區分“國家”和“政府”,“主權”和“憲法”不同歐盟模式,談到“中華民國”應該說“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憲政秩序”。“憲法”不變成“主權”,講“憲政秩序主體”大陸才跟你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