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明文法規,當然無法阻止中國提供庇護。事實上,聯合國難民署數據顯示,中國當前收留了逾30萬名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不過缺乏完善的庇護法,中國需更費勁地為庇護決定做解釋,或絞盡腦汁為拒絕引渡尋找能服眾的理由。
這個理由,值得當局投入多少精力去尋找和製造?這是一筆必須精打細算的賬,而庇護申請的性質將決定這筆買賣的成本效益。
如果牽涉的純粹是人權問題,例如個人發言權或生養權受到威脅,提供庇護將有助打造“人權守護者”的形象,在國際和國內輿論中爭取加分。不過一旦和另一國的國家機密沾邊,以“保護人權”這美麗糖衣粉飾庇護決定也終究得不償失。
相較於人權,情報機密直系國家利益,庇護洩密者相當於威脅他國利益,那就不是對方短暫“不高興”而已,邦交必然要受到嚴重損害。
經常大談人權的美國,為何沒有為逃入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對中共政壇博弈略有了解的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提供政治庇護?“維基洩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為何只能狼狽地躲在厄瓜多爾(Ecuador)駐倫敦使館,不得踏出大門半步,自由游走英國街道?這背後的算盤,各國可都是打得當當響。
厄瓜多爾為阿桑奇提供庇護,是否只為保護人權,背後就絲毫沒有鞏固自己“左派”形象的政治考量,或希望探取美國情報的私心?這只有相關政要最為清楚,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厄瓜多爾與美國的關係本就不佳,提供庇護的代價相對要低很多。
斯諾登雖已遠離中國國土,但他爆出的猛料已為中國送上重要的外交籌碼。斯諾登力證美國曾竊取中國網絡信息,已大挫白宮銳氣,中美在網絡安全問題上的交鋒不再一面倒。既然已手握籌碼,也就沒有太大必要進一步刺激美國。
因為沒有庇護斯諾登,中國政府被疑軟弱,但從另一角度來看,中國也沒有乖乖地將他引渡回美國。任由斯諾登離開香港,或被指為“怕事”,但允許他自行前往一個不受引渡條約絆手絆腳的第三國,也是對美的一種不從。
讓斯諾登離港,中國即避免了與美撕破臉,也無需因引渡斯諾登而徹底開罪國內輿論,在現實局限中將國家的利益近乎最大化。表面上,中國看似全盤皆輸,但事實上,這是相當精明的一步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