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公安部曾認定口淫手淫雞奸等屬賣淫嫖娼行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28 10:40:20  


  中評社香港6月28日電/這兩天,有關“提供手淫服務是否構成賣淫”的新聞報道和爭論在網絡上熱傳。據記者了解,早在2001年,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行為就被公安部認定為賣淫行為。

  公安部《關於對以營利為目的的手淫、口淫等行為定性處理問題的批覆》(公複字[1995]6號 1995年8月10日)中認為“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男女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批覆強調了發生性關係的男女的“不特定” 性,且未限於男性給付金錢、財物,女性出賣肉體,較好的界定了賣淫嫖娼與其他非法性關係之間的界限,揭示了賣淫嫖娼的本質特征。但該批覆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規,甚至不是正宗的行政規章,其法律效力有限。

  2001年2月28日,該批覆被公安部《關於對同性之間以錢財為媒介的性行為定性處理問題的批覆》(公複字[2001]4號 2001年2月28日)所廢止。後一批覆認為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包括口淫、手淫、雞奸等行為,都屬於賣淫嫖娼行為。對性關係作了廣義的解釋,不限於異性之間的性交,而包括與性有關的行為;也不限於異性之間與性有關的行為,還包括同性之間畸型的性行為。

  目前,各地公安在執法中,都按這個批覆對按摩店的色情服務者和組織進行處罰。

  (消息來源:中國網)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