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6日電/記者5日從福州海關獲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平潭綜合實驗區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監管辦法》)已經由海關總署簽發,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報道,《監管辦法》指出,在平潭實施“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分線管理模式;與生產有關的貨物分別由境外、區外進入平潭可依據貨物清單分別享受免稅或保稅、出口退稅政策;允許平潭島內居民和遊客在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購買糧油食品等6大類商品,在每人每日6000元購物總額內予以免稅;進口貨物在“二線”、出口貨物在“一線”執行特殊貿易管制政策;允許台灣地區機動車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內多次自由進出平潭。
《監管辦法》規定,海關對經平潭進出境、進出平潭的運輸工具、貨物、物品以及區內海關註冊登記企業、場所等進行監管和檢查適用本辦法。
平潭是福建省第一大島,是大陸距離台灣本島最近的區域。2011年年底,國務院批准了《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提出努力把平潭建設成為兩岸同胞合作建設、先行先試、科學發展的共同家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