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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亞航空怕有記者來採訪曾限制學生在美活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6 09:24:22  


  中評社香港7月16日電/7月14日晚,在韓亞航空舊金山空難中遇險的浙江省江山中學31名師生順利返回家鄉。

  據《京華時報》報道,江山市赴美善後工作組成員、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項深15日在講述返鄉之路時透露,他們曾經想帶學生出門參觀,但被韓亞航空阻止,因其擔心有記者採訪,最終由中國駐舊金山總領館出面,學生才得以出門。

  講述

  韓亞航班突取消我領館請國航接人

  項深說,他們的返鄉之路比較波折。師生一行原定乘坐當地時間12日11時55分的韓亞航空航班回國,但要出發的時候,航班沒有理由地取消了。

  韓亞航空隨後安排了其他航班,但是或需要分批回國,或要飛往可能受今年第7號台風“蘇力”影響的上海。這樣的安排都不理想。最後,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出面與國航和東航接洽。

  “國航立即停售了餘下的機票,把票留給我們。”項深回憶說。當地時間12日下午2時50分,返鄉師生順利登上了國航CA986航班,於北京時間13日下午5時55分抵達北京。

  學生活動被限制領館請吃飯才出門

  項深告訴記者,在舊金山期間,江山市政府赴美善後工作組得到了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的大力幫助,每天工作組都要徵詢和梳理家屬需求,然後與總領館一起和美聯航、韓亞航空進行交涉。

  由於韓亞航空沒有處理空難的經驗,最初幾天他們委托美聯航代為處理。“我們起初想帶同學們去看一下斯坦福大學,然後去一下總領館,但是美聯航和韓亞方面都不同意,他們就怕有記者來採訪。”項深回憶說,“最後還是總領館出面說請學生們吃餐飯,我們才有機會帶著學生出來走了走。”

  感謝美國志願者給學生做心理輔導

  7月8日上午,善後工作組陪同兩名遇難者和兩名重傷員的家屬啟程赴美。項深告訴記者,在赴美期間,他們也得到了美方的不少幫助。“美國駐上海總領館發放簽證的難度是很大的,結果我們辦理簽證時只需要一本護照就行了,按規矩要逐一面談,後來美領館改成集體見面,一位領事還出來向我們表示哀悼。”

  “美國有許多心理志願者來為空難事件善後服務,他們把我們的學生組織起來上心理輔導課,有的還開展個別的心理輔導。”項深說,美國對於空難遇險人員與外界接觸的管理也很嚴格,“大家都要掛牌,外面的人進不來,裡面的人也出不去。我們要探望受傷的學生,美方的審批也很嚴格。”

  相關

  國際民航組織評估韓國航空安全等級

  據韓國廣播公司報道,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正在評估韓國的航空安全等級。

  上世紀90年代,韓國客機和貨機曾接連發生墜機事故。因此,美國2001年曾將韓國定義為“航空危險國”,並限制本國的公務員和軍人搭乘韓國航班。

  據推算,韓國的航空公司因為信譽下降而遭受2200多億韓元的損失。

  飛行員名遭惡搞韓亞擬起訴美電視台

  韓亞航空14日表示,將起訴美國一家電視台損害其名譽,因其在播報失事航班4名飛行員的名字時,使用了偽造和攻擊性的名字。

  12日,美國福克斯 電視台所屬的舊金山灣區電視2號台KTVU主播主持午間新聞時,公布了飛行員的名字並逐一念出。這些被惡意偽造的名字分別是:機長SumTingWong(諧音“出事了”),飛行員WiTuLo(諧音“我們太低了”)、HoLeeFuk(諧音“該死”),以及BangDingOw(諧音“碰撞聲和叫喊聲”)。

  電視台稍後糾正錯誤,但強調名字從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獲得。NTSB隨後稱,一名實習生越權將名字提供給電視台。韓亞未透露是否同時起訴NTSB。

  分析

  美媒稱在美韓起訴賠償相差百倍

  美聯社14日援引多名法律界人士的話說,韓國亞洲航空公司214航班乘客如果提起索賠訴訟,賠償額可能因受理法院所在地不同而有巨大差別,在美國法院起訴的遇難者親屬與在韓國起訴的遇難者親屬所獲賠償相差多達100倍。

  癱瘓乘客在美可獲千萬

  航班出事時搭載140名中國乘客、77名韓國人、64名美國人、3名加拿大人、3名印度人、1名日本人、1名越南人和1名法國人。3名中國乘客遇難,另有182人受傷,數十人傷勢嚴重。

  法律專家說,如果重傷員、特別是因傷癱瘓的乘客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賠償額預計達數以百萬美元計。

  美國律師邁克.丹科正與多名亞洲律師討論這場空難。他說,如果在美國法院打官司,每名癱瘓乘客可能獲得接近1000萬美元賠償,遇難兒童賠償額可能為500萬至1000萬美元。

  美韓賠償遇難者差百倍

  然而,如果在亞洲,賠償額可能少得多。韓國大韓航空公司一架客機1997年在美國關島墜毀,致死228人。一名女性因那場空難失去女兒、女婿和3個孫輩。2001年,一家韓國法院判決大韓航空向這名女性支付51萬美元賠償。

  韓國律師徐東熙(音譯)說,那場空難後,在美國法院起訴的遇難者親屬與在韓國起訴的遇難者親屬所獲賠償相差多達100倍。

  丹科說,2011年,美國聯邦航空局討論一項規定時,估算一條人命“價值”600萬美元。若因空難骨折,乘客在美通常可獲100萬美元賠償,而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或僅為數萬美元。

  監管保險業的韓國金融監督委員會估算,韓亞航空的保險商將為這次空難賠付大約1.755億美元,其中1.31億用於更換客機,其餘將賠給乘客和舊金山機場。金融監督委員會一名官員拒絕說明如何得出這一估值。

  非美籍乘客在美起訴難

  法律專家認為,非美籍乘客在美國法院索賠有難度。214航班兩名美籍乘客的代理律師弗蘭克.皮特說:“如果你是美國公民,在美國法院打官司沒有問題,其他人則不容易。”

  國際性文件《蒙特利爾公約》規定,國際航班乘客可依據居住地、旅行最終目的地、機票發售地、空運商所在地和空運商主要運營地選擇訴訟地。

  如果亞洲國家乘客索賠,韓亞航空可能援引“不方便法院”原則,尋求把訴訟地定在亞洲而不是美國,理由是當事雙方都在亞洲。

  美國德保羅大學國際航空法學院主任布賴恩.哈維爾說,《蒙特利爾公約》同時規定,空難發生後,空運商必須立即為乘客支付部分款項,包括醫療費、旅費。“每個人都會獲得一些。然而,誰能獲得多少基本上取決於公約的規定。”

  律師建議向第三方索賠

  律師皮特和其他法律專家說,非美籍乘客及親屬可向其他可能應承擔責任的主體索賠,例如客機製造商美國波音公司、機場人員甚至急救人員。

  皮特正在調查波音公司是否應承擔部分責任,包括失事客機自動駕駛儀是否有缺陷、座椅安全帶配置不同是否導致傷亡。

  波音公司發言人馬克.伯特爾說,客機座椅由其他廠家提供,波音只負責安裝,座椅安全帶的設計和配置遵照聯邦航空局規定。

  舊金山警方已經確認,一名中國遇難者遭救援消防車碾軋。另外,一些乘客說,救援人員未能及時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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