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加大對台資企業的財稅支持。從增值稅、所得稅兩個方面對台資企業執行優惠政策,支持台資企業開辦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資源綜合利用項目、農林牧漁業項目、醫療衛生機構,鼓勵台資企業發展高新技術企業、軟件生產企業。
四是加大對台資企業的用工支持。加大對台資企業人員招聘的支持力度,根據企業的實際需求定期舉辦台資企業專場人員招聘會。對台資企業招聘特定人員,給予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見習補貼及稅費優惠。
五是強化各項涉台服務。加大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等政策的宣傳引導力度,推行網上審批、並聯審批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加強對台資企業的行政服務,清理規範服務型收費,切實降低企業成本。營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環境,依法維護和保障台資企業、台灣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台商子女入學給予優待,台胞就醫開設定點醫院並開辟就醫“綠色通道”。
六是支持青島企業赴台投資和開展交流合作。落實《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及促進協議》,支持青島企業赴台投資和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與台灣相關部門、商會、中介組織的合作,增進雙方交流合作。加快建立對台投資項目信息庫,搭建對台投資合作服務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