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之後不到二個月,加州奧克蘭市一位手無寸鐵名叫奧斯卡•格蘭特(Oscar Grant)的22歲黑人青年被當地的交通警察射殺。更不用說之前的06年,23歲的黑人準新郎西恩•貝爾(Sean Bell)在結婚的前夜被紐約警察射殺,他並未攜帶任何武器,2008年4月,法院判決向他開槍的警察無罪,而這僅發生在離奧巴馬獲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前一個多月。
這周,我們又一次面對一個看起來與這個國家不相符的情況。關於特雷翁•馬丁是在怎麼樣的情形下死亡的、為何射殺他的齊默爾曼會被判無罪,有太多可以說的了。但是,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並不反常。
前車之鑒
回顧一下美國的種族史可以發現,黑人權利運動取得巨大進步的時刻往往也有周期性的經濟蕭條與之相伴。在07年的春天,當奧巴馬的競選之旅剛剛開始顯露出成功的曙光之時,黑人團體中開始逐步形成一種極少表達出來的共識:奧巴當選總統並不能解決種族歧視的問題,而只會讓這個問題變得更為複雜。
我們應該還記得《解放黑人奴隸宣言(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和《憲法修第十三條修正案(13th Amendment)》這兩個前車之鑒,即使有這兩個進步的宣言和法案,但美國南部政府仍然頒佈《黑人法令(Black codes)》來削弱它們的影響力,使得黑人本已獲得的多項自由被判無效。同樣的,保證黑人選舉權的《憲法第15條修正案(15th Amendment)》激起了一股要撤銷黑人選舉權的浪潮,而此時,正有3000多名黑人被憤怒的群眾處以私刑。《憲法第14條修正案(14th Amendment)》保證給予所有公民平等的法律保護,然而這一法案卻在最高院對“普萊西訴弗格森案(Plessy v. Ferguson decision)”的判決中被證明為無效,這表明美國本質上仍然是一個實行“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種族隔離政策的一種表現形式,通過為不同種族提供表面平等的設施或待遇,從而使實施空間隔離的做法合法化。)”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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