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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研院”文哲所博士後研究員廖欽彬(右)為松島泰勝翻譯。(中評社 李文輝攝) |
松島泰勝指出,1879年之前,琉球是獨立國家,和中國主權無關,至於1972年所謂“復歸”體制的特徵,一是日本深化對琉球的統合;二是琉球人的生命、生活受到日本人的歧視、強制在琉球設立軍事基地;三是琉球的政治、軍事、經濟的利益,流入日本,形成琉球殖民地體制。而琉球民族(國家)主義的形成,在鳩山由紀夫執政後,美國駐軍問題沒有解決,琉球人開始批評日本有“沖繩差別待遇”,琉球人成為被歧視對象,所以要求和日本平起平坐聲音已經出現,魁北克、蘇格蘭、加泰隆尾亞的獨立運動,值得參考。
松島泰勝表示,美軍托管的1962年,琉球政府“立法院”“2.1決議案”,依據聯合國憲章,批判日本殖民統治,提出有關殖民地獨立交付住民自決,而且從琉球人從1996年以降,在聯合國各有關原住民族組織努力希望自治獨立,依據《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委員會,已在2008年確認有琉球原住民族,他主張琉球可以據此獨立,設立自己的政府和議會。聯合國從1945發起國51國,可現在193國,成長近4倍,這條“獨立之道”是通往琉球的。1970年代盛行以來的獨立運動,從太平洋美國屬地關島,法屬小島、西班牙加泰隆尼亞,都不斷在進行,到2014年9月18日即將進行的蘇格蘭脫離英國的獨立公投,一如蘇格蘭第一首相所說“公正和繁榮可以實現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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