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湖南省紀委公布了《規範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公開向網友徵求意見。有關負責人表示:你是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遵守黨紀政紀國法。你接受不了,可以退黨,可以辭去公職。
這番言論,連同這個新規,似乎有點不近人情。然而,沒有約束,不施重典,豈能治頑疾?
我們不妨想想,對於如此規定,會有多少人反對呢?老百姓不會反對吧——對於百姓來說,幹部管得越是嚴厲,他們越是拍手叫好,因為他們懂得,只有嚴規之下,才能多一些為百姓辦事的好幹部。被迫送禮的人們,也不會反對吧——他們會因為有了對幹部的嚴厲規定而少掏一點自己的腰包,少欠一些人情。那麼,是什麼人在反對呢?打個比喻,想必也就是那些不願意戴緊箍的“孫猴子”——又想跟了師傅取經受益終生,卻又不願有所拘束、有所顧忌。
既然選擇了政治組織,既然選擇了公務機關,這肩頭就要擔起沉重的責任。“天下三百六十行”,各行各業都得有規矩,入行就要守規矩。黨員幹部,理應是群眾的楷模,就要有高標準嚴要求以區別於一般群眾,群眾做不到的領導幹部應當做到,群眾能做的領導幹部卻不一定就能做,而不願戴緊箍的“孫猴子”,你就別去取經吧!(時間:7月31日 來源:新華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