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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文件嚴禁大學生就業遭歧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13 09:54:09  


  中評社香港8月13日電/仰恩大學新聞學專業2012屆畢業生小塗在畢業一年後,仍因未能找到對口的工作單位而煩惱。不過,福建省近日出台的《關於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讓他看到了就業的曙光。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小塗特別在意這份通知中提到的 “三個嚴禁”:在招聘高校畢業生時,“嚴禁發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樣的招聘信息,嚴禁發布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性別、民族、戶籍等歧視性條款的需求信息,嚴禁發布虛假和欺詐等非法就業信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就業歧視”。

  小塗告訴記者,他找過幾十家新聞單位,絕大多數都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以上學歷”,部分單位還有“985”或“211”學歷、工作經驗、戶籍地等方面的限制。這使得這位民辦高校的畢業生“連投簡歷的機會都很少,更不用說被錄用了”。

  記者在網上搜索招聘啟事發現,就業歧視現象比比皆是。比如,某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招聘工作人員,要求“全日制211、985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某省直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要求本科學歷報考者應具有兩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研究生學歷報考者要求其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某市紅十字會公開招聘1名非在編人員,則要求具有“本市戶籍”。

  福建一些大學畢業生對省裡“三個嚴禁”的通知表示歡迎的同時,也在網上表達了擔憂:“企業已有定勢思維,不招你不明說”、“一些單位可能會把顯性條件變成隱性條件”……

  為此,全國人大代表羅和安呼籲,盡快出台《反就業歧視法》,在制度層面解決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歧視問題。例如明確界定畢業生就業院校歧視的內容與類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排斥非“211”、“985”高校畢業生參與人才選拔聘用的資格、不得人為降低就業機會。此外,還要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健全反就業院校歧視的政策與制度保障。強化法律監督,健全反就業院校歧視的司法救濟機制等,為高校大學生就業創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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