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濮存昕也批駁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有這麼多晚會”,“什麼事情都能辦個晚會;一個晚會用多少材料,搭個台、噴塑、燈光,且不說幾百幾千萬的費用,產生的垃圾都不知道往哪兒堆。”
國資辦晚會或存貪腐?
目前,各地晚會主要有三類:各電視台舉辦的各種晚會;私營企業為慶祝企業重大活動舉辦的晚會;各級政府機關、國有企業舉辦的晚會,如迎接元宵節、國慶等的晚會,道德模範評選、傑出青年評選等頒獎晚會,蘋果節、啤酒節等晚會。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前兩類晚會都屬市場行為,遵循市場規則,如果“虧本”,那電視台和私營企業會逐漸縮減晚會數量。
但第三類晚會,即各級政府機關、國有企業舉辦的晚會,資金來源或是財政撥款,或是國企利潤,或是權力機關“拉”來的贊助,“國企利潤實際上也是國家財政資金,所以政府機關和國企所辦的晚會,彰顯的是領導幹部的政績,造成的是對國家資源的浪費,背後還有貪腐問題。不少演出公司就是依賴政府晚會生存,依靠給相關人員回扣取得政府晚會‘訂單’。這應該是‘節儉辦晚會’的整頓重點”。
焦點
嚴控黨政機關辦晚會
通知要求,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舉辦文藝晚會。各地黨委政府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節慶觀,帶頭制止豪華晚會和節慶演出。
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舉辦營業性文藝晚會。
不得使用財政資金高價請演藝人員,不得使用國有企業資金高價捧“明星”、“大腕”,堅決刹住濫辦節慶演出、濫請高價“明星”、“大腕”的歪風。
原則上不得使用財政資金為公祭、旅遊、歷史文化、特色物產、行政區劃變更、工程奠基或竣工等節慶活動舉辦文藝晚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