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2日電/昨天上午,33歲的貴州男子阿華(化名)低頭走出嘉興秀洲區拘留所,因為猥褻他人,阿華被治安拘留了14天。
受害者也是一個男人——22歲的安徽小夥小胡(化名)。小胡今年剛剛大學畢業,和阿華是同事。
儘管阿華已因猥褻受到處罰,但在小胡看來,自己遭受的屈辱要嚴重得多:他被“強姦”了。
小夥報警:他侵犯了我
8月1日大清早,兩個男人跑到王店派出所,年輕小夥一臉怒氣,年長一點的男人左眼有塊大烏青。
民警的第一反應是:打架了?但奇怪的是,受傷的男子一直說自己活該被打,都是自己不好。
這兩個男人就是小胡和阿華,都在嘉興王店某公司工作。小胡進公司才半個多月,阿華已經呆了七八年,是一名採購員。
小胡對民警說,自己打人確實不對,但也是有原因的。
他支支吾吾半天,臉都漲紅了,才說出實情。
“當天凌晨,兩人都喝了點酒,阿華趁小胡喝得暈暈乎乎的,侵犯了他。”嘉興市秀洲區公安分局王店派出所民警李德華說,小胡打了阿華兩拳,事後還不解氣,就把他拉到了派出所。
“我肯定是不願意的,當時我也喝了酒,迷迷糊糊的,要是清醒的話,肯定不會讓他這麼做。”小胡對民警說,“他對我做了這種事情,作為一個男的,我的心理受到了很大的打擊,我要求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