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
被告人
薄熙來自辯90分鍾
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宣讀了公訴意見書,被告人薄熙來作了90分鍾的自行辯護,辯護人發表了辯護意見。控辯雙方就定罪、量刑的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等問題發表意見。被告人薄熙來在辯論中仍以“不知情”“與自己無關”“證人證言不合情理”等否認起訴指控。辯護人從被告人的犯罪動機、證人證言的真實性、取證過程合法性等角度發表了辯護意見。審判長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
>>公訴人
罪行極重拒不認罪必須嚴懲
公訴人指出,經當庭舉證和質證,充分證明了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人強調,犯罪事實是客觀的,並不隨被告人的主觀意志而轉移;認定犯罪事實,是以全案證據為依據,妄圖否認、推翻客觀存在的犯罪事實,都是無濟於事的。公訴人向法庭提出,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和國家法律,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又拒不認罪,不具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發布
案件宣判時間另行公告
辯論終結後,法庭保證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後陳述的權利。被告人薄熙來作了最後陳述。隨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庭審結束後,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表示,法院將認真、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根據事實和法律,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後作出判決,宣判時間另行公告。案件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薄熙來情緒穩定。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各界群眾等100餘人全程旁聽了庭審。
□庭審回放
王立軍等多人出庭作證
8月22日,上午8時43分,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一審於昨天下午結束,將擇期宣判。
從22日起至昨天,在近5天的庭審中,徐明、王正剛、王立軍(已判刑)等證人出庭作證,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出庭作證的證人進行了交叉詢問。公訴人宣讀了法國人德維爾、張曉軍(已判刑)等相關證人證言,當庭播放了偵查機關詢問證人薄谷開來(已判刑)、唐肖林的同步錄音錄像、涉案房產幻燈片等視聽資料,並向法庭出示
了有關物證照片、相關書證以及被告人薄熙來的供述和親筆供詞。
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詢問了證人,並就相關事實和證據發表了質證意見。被告人薄熙來對指控的主要事實,多以“與我無關”“印象模糊”等進行辯解,不承認指控,但沒有提出否定指控事實的證據。辯護人就證人證言的真實性、相關證據的合法性等發表了質證意見。公訴人對此作出回應,明確提出檢察機關向法庭提交的相關證據,來源清楚、提取合法、內容真實,結合全案證據,足以認定被告人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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