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上合組織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他提出四點主張:
第一,弘揚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切實落實《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在涉及主權、安全、領土完整、政治制度、社會穩定、發展道路和模式等重大問題上相互支持,共同應對威脅和挑戰,維護成員國安全利益和發展利益。在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開展互利合作,使成員國成為和睦相處的好鄰居、同舟共濟的好朋友、休戚與共的好夥伴。
第二,共同維護地區安全穩定。落實《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及合作綱要,完善執法安全合作體系,建立應對安全威脅和挑戰綜合中心,合力打擊“三股勢力”。支持阿富汗民族和解進程,幫助阿富汗早日實現和平穩定,共同維護地區安全。
第三,著力發展務實合作。把絲綢之路精神傳承下去,發揚光大。盡快簽署《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開辟從波羅的海到太平洋、從中亞到印度洋和波斯灣的交通運輸走廊;商談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協定;推動區域經濟合作;加強金融領域合作,成立上海合作組織開發銀行和上海合作組織專門賬戶;成立能源俱樂部,建立穩定供求關係,確保能源安全;建立糧食安全合作機制,在農業生產、農產品貿易、食品安全等領域加強合作。
第四,加強人文交流和民間交往,為上海合作組織發展打牢民意基礎和社會基礎。
以上四點主張,體現出中國領導人對地區局勢的精准判斷,展現出中國將在維護地區和平穩定,加強與相關國家互利合作,促進共同繁榮發展上繼續發揮積極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