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截留費用設“小金庫”
審計發現,45個縣社會撫養費的財務管理普遍不規範,甚至存在公款私存、白條報賬等問題。
初步統計,45縣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約達31941.65萬元。未上繳國庫的社會撫養費,多被當地截留、挪用、坐支。初步統計挪用金額約達2397.68萬元。
例如未上繳國庫金額最高的湖南5縣,徵收單位截留、坐支了1043.72萬元,其中的932.50萬元,被新化、湘潭、沅陵等3個縣,用於鄉鎮工作經費以及招待費、獎金補助等支出。
雲南5縣挪用社會撫養費約達621.23萬元。雲南會澤縣金鐘等5個派出所,未將計生部門轉撥的122.9萬元計生經費納入法定賬簿核算,私設“小金庫”。截至2012年5月底,已支出122.84萬元,用於車輛修理、接待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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