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推算,2011年居民灰色收入為6.2萬億元,約占GDP的12%,仍然主要集中在一部分高收入居民。但分析發現灰色收入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社會的影響面在擴大,社會面臨嚴重挑戰。
過去幾年灰色收入膨脹的趨勢,與2009年-2010年實行的過於寬鬆的貨幣和信貸政策,以及大規模政府投資有關。在公權力缺乏制度約束的情況下,政府大規模介入資源配置,是導致公共資金流失、腐敗泛濫的重要條件。
收入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體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資金管理不善、資源性和壟斷性收益分配不當、要素市場缺乏規範、行政壟斷扭曲分配、公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公共服務部門腐敗高發等六方面的問題最為突出。解決這些問題,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還需要以漸進的方式堅決推進經濟、政治和社會體制改革,推進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設,形成公眾對權力的監督機制,從根本上消除腐敗產生的基礎。
2011年的灰色收入總量已經超過6.2萬億元,占GDP比重超過12%,絕對量進一步擴大,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繼續存在重大扭曲
國家統計局每年公布城鎮居民家庭的分組人均收入數據;該數據分為七組,其中最低收入組和較低收入組各占城鎮居民家庭數的10%,中下、中等和中上收入家庭每組各占20%,較高收入和最高收入家庭各占10%。表一中的“統計收入”欄即來自國家統計局的城鎮居民分組收入統計數據(下同)。
從表一可看到,課題組用模型推算出的結果,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居民分組收入數據有顯著差別,特別是高收入居民的推算收入遠高出統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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