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父母狀告親生母親索賠30萬
劉尚尚如今步入大學。張彩虹以為生活即將回歸常態。然而,一切都沒有靜止。
今年8月29日,她收到沛縣法院的傳票,劉尚尚的養父母把她和尚尚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與劉尚尚的撫養關係,兩被告連帶償還撫養費30萬元”。
“我和我被拐20年的兒子成了被告!”除了心酸,張彩虹更多的是憤怒和不解。網絡打拐紅人魏繼中稱此案為“中國第一例買家告被拐兒童家長案”。
9月16日,劉尚尚向沛縣法院遞交了一份自述材料,“高二剛開學一個多月,母親來學校找我。回想養父母和親生母親所作的事情,我才知道事情的真相,感謝母親經歷了那麼多苦難還堅持找尋我。”
9月25日下午3點,這起離奇疑案在沛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下午2時,法院門口人山人海。《法制周報》曾報道過的尋子家長伍興虎、徐顯迪等都前來聲援。作為湖南唯一的旁聽媒體,《法制周報》記者和來自全國各地數十名記者一同進入法庭。
原告提出的“斷絕20年收養關係,連帶償還撫養費30萬”,是被告“自願送養”引起的權利追訴,還是惡人先告狀的無賴之舉?此案究竟是送養還是被拐騙?合法收養還是非法撫養?原被告圍繞著以上焦點展開輪番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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