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2013年10月10日,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峰置業”)高層透露,自去年以來,當地警方已經陸續返還企業公章、資金,但當年重慶“打黑”帶來的企業經營之困,亦開始全面顯現。“公章、兩億資金返還了,兩個主要賬戶也予以解凍。但地產項目卻遭遇300多個訴訟,如果輸掉所有官司,那麼企業支付的違約金及各種費用會超過1.15億元。”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2010年10月,李俊及其實際控制的重慶俊峰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峰集團)多名職工被當地公安機關以涉黑問題逮捕至2011年12月,俊峰集團及下屬企業中的20人被判刑。該案由於李俊在案發時前往海外,因而成為重慶“打黑”浪潮中備受海內外關注的案件,其相關申訴也被法學界人士認為最有可能獲得司法系統重視。
但在企業經營權全面回歸的同時,李俊案相關申訴卻迄今無任何進展。“申訴材料送過去,也接收,但既不表態立案受理,也不說不受理。”李俊親屬稱,最大的進展則是,近期有親屬接到法院來電詢問申訴材料遞交情況,但相比於法院約談李莊,他們的這點申訴“進展”似乎仍不足樂觀。
陸續返還兩億
“給你們一份大禮!”警方人士隨即開始辦理公章返還手續。前後被返還的還有兩億元資金,以及解凍兩個主要賬戶。
“2011年專案組開始接管企業,同時企業主要賬號被凍結,兩億元被劃到打黑專用賬戶。”俊峰集團某高層回憶,當時所有開銷均需要向專案組寫申請,比如必須償還的銀行利息、員工工資等。
記者獲得的13份華夏銀行支付專用憑證顯示: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期間,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先被劃走兩億元資金,之後又被陸續返還。其中,接受這些資金的賬戶名顯示為“重慶市沙坪壩區國庫支付中心-打黑專戶”。
從劃走資金的日期來看,當時該案並未開庭。而2011年年底的判決中,俊峰集團原股東李修武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經營等五項罪名獲刑18年,罰金2.0135億元。俊峰集團原法人台士華則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獲刑13年,罰金212萬元。另外18人分別獲刑5年6個月至1年2個月不等。
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在未有判決之前,公安局對涉案企業、個人的相關財產只有查封和扣押的權力,這種被學界指責、將企業資金劃到打黑賬戶的做法,在重慶打黑期間廣泛存在(詳見本報2012年12月10日及12月17日《打黑申訴潮》系列報道)。
“前面劃走的兩億元是企業資金,和李修武罰金並不是一回事。”俊峰集團高層介紹,企業在被專案組接管時,有兩個地產項目正在運行,分別為龍鳳雲州三期和香格里拉一期。因為接管,兩個項目完全停滯三四個月後,又陸續開工。
2012年9月30日,俊峰置業管理層從警方拿回企業公章。“警察說,今天要給你們一個大禮。然後就喊了一個見證人,把企業的各種公章返還了。”2012年底時,被凍結一年多的兩個企業主要賬戶也解除凍結。
至此,俊峰集團的地產業務基本恢復自主經營。而案發前,重慶俊峰集團下屬公司包括:重慶俊峰置業有限公司、重慶金龍玉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金龍玉鳳大酒店、重慶金得利石油製品有限公司、重慶誠安信用擔保有限公司、重慶豐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金鵬超投資有限公司等十多家公司,淨資產達40多億元。據李俊家屬透露,目前其他各個公司業務均因人員變化及案件查封、沒收而停頓。地產之外,只有物業管理和酒店餐飲正常運行。
在俊峰置業的申訴書中,該企業要求對沙坪壩區公安分局違法監管經營權以及行政侵權造成損失1.1305億元進行責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