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
英語
意見稿摘錄:
降低英語學科分數在高考招生中的權重,實行社會化考試,一年兩次考試。學生可多次參加,按最好成績計入高考總分,成績3年內有效。
英語分數從150分調整為100分,比過去減少50分。
語文
意見稿摘錄:
語文學科要加強對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考查;充分體現語文的基礎性和作為母語學科的重要地位,注重考查內容與社會生活實踐的聯繫;發揮語文學習促進學生邏輯思維能力發展的重要作用。
語文180分,比過去增加30分。
數學
意見稿摘錄:
數學學科要注重基本的數學能力、數學素養和學習潛能的考查;
突出主幹知識,考查基本的數學思想、方法,強調通性通法;
注意數學應用,考查學生利用數學概念、原理和方法,結合數據分析、圖像解析等內容,解釋現實世界中的現象,解決生產生活中的數學問題。
高招
意見稿摘錄:
從2014年起,每批次第一志願為2所平行的學校;第二志願為3所平行的學校。第一志願、第二志願均採用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在每個批次一志願和二志願錄取完成後,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再進行征集志願填報及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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