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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志源指出,特首普選要達致共識,有3個主要考慮。 |
中評社香港11月15日電/特區政府成立了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領導的“政改諮詢專責小組”,計劃最快於今年底正式開展政改諮詢。專責小組成員之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晚在一座談會上指出,2017年特首普選要達致共識,有3個主要考慮:在法律層面,首要的是方案必須要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在政治層面,方案必須有機會爭取到立法會內不同黨派的議員支持,及中央的批准; 在實際操作層面的考慮,方案必須是切實可行的。
譚志源昨晚出席香港大學畢業生議會座談會時,以“政制發展:下一站普選行政長官”為題致辭。他引述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在北京會見特首梁振英時表示,中央是真心希望落實在2017年普選特首,而特首亦將這項工作作為本屆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並即時成立了“政改諮詢專責小組”,小組正密鑼緊鼓地處理前期準備工作,目標是爭取在年底左右發出諮詢文件,正式展開政改諮詢。
法律基礎是首要條件
他指出,要就政改方案達成共識,主要有3方面的考慮,一是法律層面的考慮:任何提出的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這個是首要的,是最基本的考慮,也是必要的條件”,根據《基本法》規定及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就2017年特首的產生辦法,討論的重點議題包括:一、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二、提名委員會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和數目;三、普選行政長官的投票安排;四、任命行政長官的程序等。
譚志源強調,處理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必須要建基於《基本法》的基礎。“沒有共同的法律基礎,就不可能達致共識,更遑論可以落實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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