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紀委仍有辦案職能
專家稱“雙規”頻率或減少
此前,“辦案”一直是紀委的核心工作之一。中紀委在反腐案上的辦案能力,一直被各方所認可。
優化辦案流程後,“雙規”會不會退出歷史舞台?
“具體實施方案還在研究中”,姜明安說,紀委辦理的案件,應該辦到何種程度再移送到檢察機關,比如是發現了涉嫌犯罪的線索就移送,還是初步掌握了犯罪證據後再移送,需要研究。“目前只是確定了減少‘重複勞動’這一改革方向,總體來說,像查辦‘三公腐敗’等案件,還是紀委負責”。
程文浩表示,合併兩個部門的“同類項”,不等於取消紀委的辦案職能。“接到舉報後,紀委還是會按照現有流程辦案。”只是有的案件,比如有明顯犯罪嫌疑的案件,立案、調查會轉交到檢察機關,而不需“雙規”這一環節。一些比較複雜的案件,才經過“雙規”。
程文浩估算,整體來看,“今後‘雙規’的出現頻率應該會減少”。
姜明安還認為,調整辦案流程後,紀委的職能將以“政策指導”、“預防腐敗”、“監督”為主,特別是“監督”職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