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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劉屏:防空識別區 誰奈誰何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3-11-28 09:34:23


  中評社台北11月28日電/中國時報今天發表劉屏的文章說,中國大陸畫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對過往飛機提出4項要求。美國國防部的回應是“美國軍機一項也不做”,而且隨即出動B-52轟炸機飛越識別區,以行動證明“不甩你,就是不甩你”,好不神氣! 

  好不神氣?非也。美國自己也有防空識別區,而且不只一個,可是其他國家的軍機,要飛越就飛越,不理美國就是不理美國,美國又能怎樣? 

  就在半年前,兩架俄羅斯可攜帶核武的熊式轟炸機“闖入(intrusion)”阿拉斯加防空識別區。就像以往多次類似事件一樣,美國透過雷達監看,出動戰機跟監,最後“護送”俄機離開識別區。俄機根本不甩美國,美國一點輒也沒有。 

  這就是為什麼“闖入”要加上引號,因為美國固然視為“闖入”,俄機可不這麼認為,蓋那是不折不扣的國際空域。你美國不是一天到晚高嚷“國際水域自由航行”嗎?俄機在國際空域自由飛行,你美國不是應該引為知己嗎?怎麼會是“闖入”? 

  這好比,閣下某日突發奇想,貼出公告,“即日起,本住宅前後道路均係本人安全居住範圍;任何人經過,必須知會本人,否則本人有權採取必要措施”。 

  結果如何?不妨套用沙祖康的名言,“誰理你呀”。外人闖入閣下府邸,閣下可以斷然處置(在美國,闖入者被打死活該);可是外人在閣下府邸前後的道路上活動,閣下固可提高警覺,固可監看,卻不能對他採取行動。同理,依據國際法,外國飛機除非進入領空,否則地主國不能對之採取迫降、擊落等措施,不然會引起國際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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