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標的物問題
根據中共“十八大”報告,“實現和平統一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這個“和平發展”的政治主張也是台灣各黨各派共同接受的政見,甚至也是台灣綠營代表性政治人物的政見主張。因此,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為和平統一創造更充分的條件,是兩岸人民最大利益之所系。
筆者認為兩岸“政權統一”的形式與內涵都有待認真研究,我們必須回答“政權統一”相關的大量具體的問題。以“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兩岸問題,必須關照台灣問題的特殊性,有所為、有所不為。為了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雙方必須與時俱進、共同努力,發揮政策創意,以兩岸雙贏的實際成效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鞏固和深化。
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的穩步推進,在原有兩岸敵對和對立架構下越來越於被動受限地位的台灣方面,期待大陸方面對現行一些政策進行相應調整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在共同維護國家統一的前提下,大陸方面適時調整對台政策就是合情合理安排的一部分。但台方要說服大陸方面的是,大陸適時適度的表達善意,或者說合情合理政策讓步是否有助於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基礎。台灣方面要努力說服大陸方面,在當前國家政權尚未完全統一的特殊情況下,兩岸在一中框架下確立起什麼樣的“政權並存”關係,既可以讓台灣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又無礙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
不難理解的是,在國家政權完全統一之前,雙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政治符號的持續性立場不可能改變。我的觀點是,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雙方不必與對方過度糾纏政治符號問題,雙方也要避免在兩岸共同場合以“國”自稱,更不宜要求對方承認己方為“國”。如果遇到實在是不得已的場合,充其量也是“某某政府”自稱。筆者建議,雙方可秉持“領土主權一體,政權差異並存;存量原則不變,增量平等共商”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處理對方關切的問題。
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總體態勢是好的,但要穩步推進,就必須在發展中逐步解決影響兩岸和平發展的政治認知和落差問題。要處理好這一問題,兩岸雙方必須在兩岸交流交往深化的過程中,讓民眾的政治認知逐步趨同。兩岸政治對話和政治協商,既要解決影響交流交往中遇到的低階政治問題,也要在討論較高階、較敏感政治議題的同時,引導民眾兩岸政治認知的“再政治社會化”進程。只有兩岸民眾對兩岸政治關係現狀形成準確的解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社會基礎才能更加穩固,高階政治問題才有可能最終真正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