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宮表示,只有愈來愈趨近理念的實踐才是理想狀態。而現在,“理念”常被當成“目標”來看待,其實兩者有所不同。“目標”作為一個實踐的“結果”或“評價”就會隱藏理念的價值。如果誤將“理念”由一個現實性目標代換了,就是遠離了“理念”的全幅價值。
楊秀宮表示,“壹”的理論的借用,是嘗試著幫大陸和台灣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一國兩區”或“一國兩制”找尋理論指導。“不以此一害彼一”是可以強調的原則,亦即保持差異並存的兩個存在實體,用尊重而不彼此傷害的態度相對,並努力尋求針對不同意識形態或文化型態進行“統類”的契機。
“統類”一詞在荀子的思想裡有著哲學的方法論況味,適度地應用於今日的台海兩岸關係,有助於兩岸“政治談判”、“政治評議”的“轉化”以至於產生積極對話的格局。經過“統類”的解義之後,再回來談所謂“統一”或“統合”的問題,就相對地可以解除原本“一個中國(框架)”原則的憂慮。既然“一個中國(框架)”原則的“統一”是針對一個“理念”原則,而不是一個“實體”原則。只要各層級人士都樂於談論或著辯論“一個中國(框架)”原則的“統一”議題,就是朝著“統一大業”的某種程度挪動與進展。
楊秀宮認為,可以採用“對話形式”的論述,取代“主體意義”的統一模式。在此提議下,各種相關於“統”或“合”或“統一”的觀點,為了中華民族融合的未來,都應予提交討論的機會。當兩岸民眾都樂於針對“統一論題”互相辯論與交談的時候,“統一”就從生活層面開展了。“統類”的理論保障的是“和諧依存”。而用不停歇的“交流對話”開展的是一種“進行式的統一”。在此情景下,“統一”就不必是“目標設定”後的“時間表的統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