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9日電/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根據以往經驗,2017年特首選舉候選人可以至少有3名,但不能太多,否則對選舉沒有幫助。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稱,《基本法》並無限制候選人數目,關鍵是中央是否放心讓港人普選。對於李柱銘質疑提名委員會並非由市民一人一票產生,譚耀宗說四大界別的組成合理,是社會的縮影,但當中組成,甚至增加界別,都可以商討。
據大公網報道,譚耀宗及李柱銘昨日在港台節目中對談普選,提到提名委員會的“機構提名”。譚耀宗說“機構提名”是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在3月時提出,《基本法》45條中的提名委員會是一個機構,不是個人,因此並不是新鮮事。李柱銘則說,提名委員會是“好活”,當中可以包括“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又稱除非有人“別有用心”,限制某些人參選資格,否則可以有多種方式提名。譚耀宗反駁,普選特首後要中央任命,而這個任命權是實際的權力,可以任命和不任命,若選出的特首不獲任命則對香港不利,因此提名委員會可以避免不任命的情況。
對於候選人數目,譚耀宗說根據以往經驗,認為2017年特首選舉候選人數目可至少3名,但亦不能太多,但李柱銘稱《基本法》並無限制候選人數目,認為最重要是中央是否放心讓港人普選。李柱銘又質疑,若提委會由四大界別組成,委員並非由市民一人一票選出,反映中央害怕港人選出不合心意的特首。譚耀宗解釋提委會代表香港各界,亦由選舉產生,加上運作多年,因此有其代表性,是社會的縮影;不過若想增加界別,社會可以商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