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日本首相安倍晉三30日在國會答辯時聲稱將制定新的武器出口原則。
新華社報道,安倍在回答公明黨黨首山口那津男質詢時說,要在充分考慮“武器出口三原則”作用基礎上制定新的武器出口原則。新原則應顧及以下幾點,即對於禁止向他國出口的武器做出明確規定;對於可以出口的武器實施嚴格審查;確保對轉移至第三國的武器進行妥善管理等。
去年,日本政府制定的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提出將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日本媒體認為,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將可能成為戰後日本安保政策的重要轉捩點,導致周邊鄰國提高對日本軍擴的警惕。
1967年,日本頒布實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則”,即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聯合國決議規定對其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1976年,三木武夫內閣對上述原則進行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但此後,日本政府多次以發表“內閣官房長官談話”形式打破“武器出口三原則”,允許日本與他國共同研發、生產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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