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31日電/1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發表年度國情咨文,其中雖未直言提及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監控項目,但卻明確表示將與國會合作改革監控措施,稱情報部門的工作有賴於公眾的信任,普通民眾的隱私權不可受到侵害。對此,美國《外交政策》雜誌1月29日撰文細數美國數位開國元勛開展過的情報活動,稱美國監控民眾個人信息以獲取情報或是十分“美國”的做法。即使喬治·華盛頓在世,他也會讀一讀民眾的電子郵件。
環球網報道稱,從喬治·華盛頓到托馬斯·傑斐遜,美國開國元勛中的幾位重要總統都堅信情報工作是美國防禦工作的根本,這幾位總統無一提到“隱私權”。對於NSA今日的所作所為,美國的創始總統們看到也不會大跌眼鏡。
美國憲法之父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和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攜手起草的《聯邦論》中規定:總統的“保密權和派遣權”是外交和軍事政策成功的關鍵。1790年,作為國會議員的麥迪遜發起創辦了總統“秘密服務基金”,該項目允許總統將資金投入到秘密工作上,並且開支細節不必讓國會知悉。
在保密工作和情報工作上,喬治·華盛頓是美國人的典範。他曾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就擁有了自己的“迷你NSA”,因為情報收集工作可以帶來“無盡的……優勢”,即便這些工作需要監聽自己的國民。文章稱,華盛頓知道如何說謊,在情報搜集面前不擇手段。他曾指示特工們在挖掘秘密時要“不遺餘力”。
文章稱,即便情報權力的獨斷意味著要背棄民眾的信任,但這一點始終未從美國總統的血液裡消失。美國第16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就曾認定當時的電訊公司完全歸聯邦政府所有,並主要用於攔截美國國民的個人通訊。
文章最後稱,由此觀之,美國情報部門所作所為或被詬病,但是若將開國元勛們拉到保護隱私的隊伍中顯然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