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嚴雪瑩 (廣西南寧 學生)
據成都商報2014年2月25日報道,的哥彭師傅在使用打車軟件“搶單”後,因為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機,被交警罰款100元并記2分,成為成都首例因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而依法作出處罰糾正的違法行為。玩著“打車神器”開車,司機顧得過來嗎?
如今,“快的”打車逐漸成為大家歡迎的出行方式。司機車內的“標配”,都是一個支架將手機架在車窗前方便搶活,手機連著點煙器一直充著電。最近,各種打車軟件更是打起了“肉搏戰”,通過給乘客和司機補貼錢的方式“請全國人民打車”,爭取搶占市場。
隨著使用打車軟件的人越來越多,被稱為“打車神器”的打車軟件開始暴露出諸多問題。不少乘客反映有這樣的經歷:出租車司機一邊開著車,甚至操作手機接單。有的司機為了能接到下一單業務,便一手握方向盤,一手打電話詢問乘客的具體位置,再憋著勁兒點屏幕搶單。司機一心二用,會對駕駛造成妨礙,一旦遇到突發事件,誰為安全埋單呢?
單就在那里,你不搶就沒了!面對稍縱即逝的訂單,每個出租車司機都想多搶幾單生意,對於需要養家糊口的他們來說,這無可厚非。賺錢誠重要,生命價更高。但若為了多搶訂單,而忽視了安全隱患,則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更是對乘客人身安全的無視。
運營中的打車軟件給司機帶來的安全隱患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一是分散駕駛人注意力,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人腦反應慢,大大削弱了駕駛人的應變能力;二是駕車時接打電話導致交通事故風險比平常高4倍;三是駕車撥打或者接聽電話還會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效率,加劇路面擁堵,不利於道路暢通有序。如果出租車司機途中緊盯手機屏幕,等著“搶單”,注意力被分散,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不僅無法把乘客安全地送達目的地,還會對自己和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傷害,同時要付出更大的經濟代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同時,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2分。在任何情況下,所有駕駛人,尤其是運營車輛的駕駛人,都應該遵紀守法,安全駕駛,否則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打車軟件的興起,給乘客帶來了便捷,也可能造成司機分心帶來安全隱患。但對待新興事物,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一些事故的確是因為司機分心使用打車軟件所致,但這種風險不僅是軟件的問題,更是使用者使用不當的結果。
任何新生事物都具有兩面性。使用打車軟件是一種市場行為,運管部門應該及時介入管理,出台相關有針對性的管理細則,讓打車軟件成為緩解城市交通問題的幫手,同時避免出現管理的灰色地帶,引發社會公衆的不滿。手機打車軟件并非國內首創,一些國外軟件已經運行多年。作為新興市場,中國如何規範完善打車軟件市場,國外的一些經驗值得借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