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4日電/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儘管國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但各地高速公路超期收費現象屢禁不止,並在兩會前持續引發關注。
據新華網報道,在京參加兩會的部分代表委員表示,法律法規面前沒有例外,必須確保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嚴查高速公路超期收費以及背後隱藏的行政權濫用問題。
超期收費飽受質疑 收費方依然“我行我素”
今年1月份山東省政府發布消息稱,將15條高速公路的收費期延長,其中6條尚未建成的高速公路收費期直接延長至15年,另外9條政府還貸公路性質的高速公路在已經收費滿15年的背景下,也獲準延長收費。此消息一經公布,立即引起社會強烈關注。
當地部門給出的延期收費理由是:貸款沒還清,還有巨額的養護費;等待新政策,看國家是否有長期收費政策出台;個別路段免費會影響高速公路“整體性和完整性”;免費後不好管理。
據了解,這起密集延期收費事件經媒體曝光後,雖然引起社會廣泛質疑,但收費方並未為之所動。
超期收費現象普遍 停止收費的高速公路屈指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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