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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 |
中評社香港3月12日電/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日前講話,明確指出高度自治非完全自治、二○一七普選特首是地方選舉,已“一錘定音”,各方難有異議。
對此,“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昨天在報上撰文,說“公民提名”還未絕望。文中說,“港人投票選出特首,那是自治範圍內的事。若選出來的候任特首是北京政府所不想委任的,中央政府不委任是主權的事。但中央政府在特首候選人提名的過程中,也要先來一輪篩選,那就是干預了特區的自治了。”
戴耀廷這一說法,完全是魚目混珠的自欺欺人之詞。首先,既然戴耀廷也承認,中央對特首候選人是否作出任命,是中央主權範圍內的事,那麼,何以提名過程又會與此無關?難道這不是同一個選舉嗎?否則,中央不能過問提名過程,而只能對候選人作出任命或不任命,那不是等同於把中央的主權權力架空,而且完全罔顧一旦中央不任命對港人社會所可能帶來的衝擊嗎?戴耀廷是想迫中央“硬啃”,還是希望“不任命”而導致特區大亂?
看來,不論結果是前者還是後者,戴耀廷一夥的真正用心都是沒有分別的,他們就是要抗中亂港、就是要衝擊“一國兩制”、就是要不認同在普選議題上中央對港擁有的主權和憲制權。他們就是要踢開《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實行違法選舉,後果是不在他們考慮之列的,但中央對此能接受嗎?絕大部分港人能接受嗎?
因此,戴耀廷把任命權和依法提名割裂開來,你要任命權、我要提名權,前者你主權、後者我“自治”,是對“高度自治”的最大歪曲。
特區普選特首,事涉國家主權、利益和安全,也涉及國家的進一步改革開放和兩地關係,必須按“一國兩制”方針、依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辦事,沒有什麼高度自治或“完全自治”的事。但港人並非不能參與或無法參與,提名委員會的產生辦法、人數、提名的民主程序以及候選人的數目,港人都可充分討論、體現高度自治。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