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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谷俊山案疑涉軍事機密 或不公開審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01 09:49:12


  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新華社電 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案,軍事檢察院於2014年3月31日向軍事法院提起公訴。

  疑涉後勤裝備採購 或涉軍事機密不公開審理

  新京報報道,昨日,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軍事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意味著案件進入了審判階段。軍隊法律專家欲曉解讀審理谷俊山案訴訟法律問題時表示,案件依法由軍事法院管轄,按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審理,但案件可能涉軍事機密不公開審理。

  案件依法由軍事法院管轄

  由軍事審判機關管轄軍人犯罪的案件,是世界主要國家通行的做法。但受法治傳統、法律文化、治軍理念等因素的影響,在制度設計上存在千差萬別。

  在我國,軍事法院作為專門人民法院,是國家設立在軍隊中的審判機關。根據國家司法權統一行使的原則,軍事法院依照法律規定或授權確定管轄範圍,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履行審判職責。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組織法》等法律都作出了明確規定。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執行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對軍事法院的管轄範圍作出了具體規定,軍事法院對軍內人員犯罪的案件依法行使審判權,軍內人員主要包括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士兵等。谷俊山作為軍隊現役幹部,軍事檢察院向有管轄權的軍事法院提起公訴,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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