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4日電/本港面臨人口老化、勞動力萎縮,作為本港最大的僱主,公務員事務局計劃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建議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長到六十五歲;紀律部隊由五十五歲,延長到五十七歲,如通過評核可延至六十歲。政府會考慮是否分階段推行,逐步延長到六十五歲。至於現職公務員亦容許申請延遲退休由部門首長批准,或以「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聘用已退休公務員回巢,但方案未有落實時間表。
據星島日報網報道,公務員事務局研究結果顯示,政府內部研究在一三至一四年度起之後的十年,是公務員退休高峰期,平均每年有約六千至七千人退休。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鄧國威指,政府作為香港最大僱主,要起示範作用,認為有足夠理據支持
政府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公務員事務局會再研究延長退休年齡,對公務員公職金計劃下,政府自願供款比率的財政承擔影響;而為免影響公務員日後的晉升機會,局方亦會考慮分兩至三個階段,逐步延長退休年齡,但到底是由一個特定日期開始一刀切延長年齡,還是分階段執行,局方要再諮詢工會意見。諮詢期為期四個月到八月初。
公務員工會要求現職公務員都一併獲延長退休年齡,以解決公務員青黃不接及部分公務員財政壓力的問題。但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延長全體公務員退休年齡,會造成人力資源錯配,部分部門未必有人手短缺問題,最想延遲退休的同事也未必是最有需要延遲退休的同事。
局方提出了兩項措施針對此問題,一是調整退休後繼續受僱機制,容許部分達退休年齡的公務員,以公務員職位條款,延任最多五年;而現時公務員達退休年齡後,還可延長服務日期九十日,局方也考慮把上限延長至一百二十日。二是推出新的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聘用退休公務員擔任須特定技能或經驗的工作。鄧國威解釋,就如之前推出「限奶令」,海關難以即時培訓人才,故聘任了部分已退休關員協助。
政府亦計劃,精簡離職後就業的規管機制。現在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已一律獲批准於退休後從事外間工作,局方考慮讓其他前及支援公務員也獲涵蓋在一律批准的適用範圍,讓非首長及較前公務員,退休後更易從事外間工作。局方考慮以薪級點劃界,但如何界定哪一個薪級點的公務員才屬較前的公務員,則要收集意見。為免外間擔心措施會縱容延後利益,局方發言人強調,適用的公務員職系都屬毋須決策的前公務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