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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中國學者:“宗教寬容”需國家權威的保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5-23 00:44:11


 
  後世封建統治者就是繼續從這樣的國情民情出發,不約而同地秉持“神道設教”的政策,在“萬教平收,一體朕懷”的表面現象之下,實際以能否“陰翊王化”為最大前提,對任一宗教的存在價值採取以工具理性為主的評判標準。用馬克斯·韋伯這位對中國歷史“偉大的外行”在其《中國的宗教》一書中所理解的孔子的意思來表述,則是:“世界的秩序是靠著信仰才維持得住的。因此,宗教信仰的維護,對政治而言,甚至比民生的顧慮要來的重要。”但此處要順便指出,普通百姓對自己的“民生的顧慮”,對實現自己各種現世生活願望的訴求,又是維持宗教信仰的主要“物質”動因,是“神道設教”賴以遂行的“草根”基礎。儘管“設教”的重點乃是灌輸精神性的政治社會倫理價值觀,但其方法卻是將信仰者的“顧慮”和“願望”獲得神明回應的途徑與訴求人自己的道德實踐掛起鈎來,並且不失時機地將符合國家提倡的公私道德標準的突出典範直接模塑為神明,遞進地增強“神道設教”的“神聖資本”,引導民眾敬拜和寄願。這是儒教國家體制對民間造神傳統的“為我所用”。“寓教化於乞靈之中”,可以稱得上是“神道設教”的特質。至於這些神明最後歸屬何教譜系,樹立者當初倒不會考慮太多。
 反思中國政教關係傳統,正確理解“宗教寬容”和“宗教信仰自由”

  就“神道設教”來說,儒教、佛教、道教以“三光麗天”般的煌煌行跡,泱泱中華以“禮儀之邦”的歷史聲名,恰切地見證了這個悠久政策的成功,其中儒教一方面不斷啟動自身的“造神”機制,履行“神道設教”的職能,一方面又不斷把“神道設教”的適用範圍向其他各教推衍,這些做法都得到政權力量的支持,或者毋寧說是國家施政禦民的分內之事。在這樣一種方針終於變成政治慣性思維的同時,一個“無心插柳柳成蔭”的事象宛如“穿越”似地呈現在中國歷史上:如果抽去特定的語境背景和時代屬性,古代封建社會的中國在多數時間裡豈不是一個近乎完全“宗教信仰自由”的國度?

  當然,對這個有些突兀的問題給出肯定的回答也肯定是突兀的,因為就如同“宗教寬容”的概念一開始不能脫離資產階級“自由”、“人權”的思想體系而憑空出現、孤立存續一樣,“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只有在具備公民基本權利觀念的現代法治國家基礎上才擁有完整的內涵。古代中國的政教關係準則雖然大致決定了三教關係的狀況及其信仰態勢,但說佛教、道教信徒差不多享受著今天意義上的宗教信仰自由,還是像說他們獲得了洛克理想中的“宗教寬容”那樣不免牽強。不過,在當前世界的現實一再激起人們重新談論“宗教寬容”的願望時,引進“國家權威的作用”這個坐標系,再把儒、釋、道三教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的角色作為歷史參照,卻又不是不能得到一點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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