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許仕仁政務司長宣誓當日疑收470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06 10:33:59


  中評社香港6月6日電/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案,幾經轉折後,昨日正式開審。主控官在開案陳詞提到,許仕仁於05年出任政務司長前,涉嫌收受3筆秘密款項,共逾1700萬元,即使宣誓就任當天早上,銀行戶口仍然收取470萬巨款。另於07年任行會成員期間,涉收取1100萬元。主控官形容他因貪圖私人享樂,濫用職權收取巨款,更相信款項是由其餘4名被告所付。

  據香港媒體《AM730》報道,許仕仁被控8項控罪,包括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虛假資料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他與其餘4名被告,包括郭炳江、郭炳聯、新地執行董事陳钜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先後到達法院。法院日前選出6女3男陪審團,昨早宣誓後,案件正式開審。


  被指貪圖享樂濫用職權

  代表控方的英國禦用大律師David Perry先讀出一封由前特首曾蔭權在09年1月,寫給許仕仁的信件,提到感謝許仕仁於行會的工作貢獻良多,又形容許仕仁是可靠、有洞察力和喜歡幫人的人,會珍惜與他的友誼。不過,David Perry表示,當時曾蔭權不知道許仕仁曾收受巨款,更以為他作為公職人員,應以市民利益為依歸,誠實廉潔,但許仕仁最終卻貪圖私人享樂,濫用職權。

  David Perry指出,許任仁在05年6月獲委任政務司長前,先後3次私下收取合共1760萬元,即使宣誓為政務司長當天數小時前,銀行戶口仍收取470萬元,但許仕仁從未申報。另外,許仕仁07年卸任政務司長,但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時,亦秘密以迂迴的方法收取1100萬元。David Perry又認為,這些款項是其餘4名被告所付,因各被告的關係密切,如兄弟或相識廿年的好朋友。

  郭氏兄弟零五年先後付款

  David Perry在下午的開案陳詞中表示,第二被告郭炳江是非常成功的商人,郭炳江在擔任新機場計劃一個諮詢小組成員時,已認識許仕仁,他涉嫌在05及07年,向許仕仁提供3筆款項,包括05年4月的500萬元。控方又指,郭炳江向許仕仁支付巨款,是因對方在政府決策中具影響力地位,可接觸機密資料,而這些資料對新地有深切利益。

  至於第三被告郭炳聯,亦涉及其中3筆賄款,包括05年4月底向許支付逾400萬元,而郭炳聯及許仕仁更涉嫌偽造文件,以掩飾有關款項。控方表示,郭氏兄弟先透過下屬、第四被告陳钜源的私人公司,將錢匯到第五被告關雄生名下10個銀行戶口,而關則用現金、現金支票、銀行支票等4種方法將錢交予許仕仁,而關雄生在事成之後,先後收取共300萬元酬勞。控方質疑陳钜源與許仕仁居同一大廈,為何要輾轉付款。

  此外,新地在許仕仁任職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提供兩筆無抵押貸款及免費入住禮頓山豪宅單位等利益,以換取積金局向新地續租中環國際金融中心一期的辦公室。

  主控官預計最少3日宣讀開案陳詞。法官麥機智昨早亦向陪審團提出初步指引,指陪審員必須根據庭內的證供,公平公正作出裁決,毋須理會傳媒對案件報道,又提醒庭內的資料全部是機密,陪審員不能在社交網站等與別人討論。

  許仕仁涉嫌收賄款過程
  2005.4.6 款項約500萬港元(郭炳江)
  2005.4.29 約412.5萬港元(郭炳聯)
  2005.6.26 約380萬港元(郭炳江、郭炳聯)
  2005.6.30* 約470萬款項(郭炳江、郭炳聯)
  2007.7.1 約1,100萬港元(郭炳江、郭炳聯)
  *宣誓前數小時 括號內為支付者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