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落馬,全家被端
國家食藥監總局原局長鄭筱萸的貪污腐敗案件中,其一家三口悉數涉案。涉案企業的行賄,大多數都是直接與鄭筱萸的妻子劉耐雪和兒子鄭海榕發生交易,鄭海榕通過幕後操縱幾家皮包公司,依靠買賣批文交易等謀取不當利益。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在山西運城的“房媳”事件中,以“房媳”張彥、公公孫太平為核心的運城孫家同樣也是類似特點。該家族成員至少有15人在運城市擔任公職,分布在公、檢、法、紀委以及政府各職能部門。不僅如此,孫家還與當地其他勢力龐大的家族聯姻,例如孫太平大女婿的家族也是權勢顯赫。
而隨著一人的“暴露落馬”,往往拔起蘿蔔帶出泥,幻想著“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全家人只能面臨一起“蹲大牢”的結局。
官員腐敗緣何形成家族利益鏈
—分工協作避耳目。一位基層官員告訴記者,“貪腐親兄弟”的現象愈加常見,一般是兄弟幾人中有人做官,有人經商,這樣的不同分工利於權利尋租,從而“不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里,一家人共同發財”。腐敗的手段往往是,為官者利用自己的權利給自己經商的兄弟接項目等提供便利,這樣便於分工協作,避人耳目,家族成員從中漁利。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法學博士呂濤呂濤告訴記者,這樣的分工手法,使得家族成為一個以親情為基礎的利益共同體,相互包庇,相互維護,隱匿證據,掩蓋腐敗,偵查取證非常困難。
—紅臉白臉好唱戲。青海省人大原副主任韓福才,續娶了一位小其22歲的妻子馬玉龍。一篇報道這樣記述他們夫妻受賄的情形:“對於外財,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方便。”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高官丈夫前台扮紅臉,妻子兒女幕後唱白臉收黑錢,這樣既利於維護自己的“官威”,又沒有“斷絕”自己的“謀財之道”,可是一旦被查,往往全家人的前程都被“斷送”了。
—親人“開口”不好回絕。吉林省原政協委員喬本平就曾坦言:“我在教育子女過程中過分溺愛孩子,甚至置國法於不顧。孩子要房子,我就用公款給他買房子;孩子要車,我就把公車給他;孩子要做生意,我就從公款中拿錢給他。有一次,兒子向我提出要用200萬元做生意,我就從延邊給他整了200萬元,對孩子的要求,我總是百分之百滿足,完全不顧自己是不是在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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