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勢的家族
與“講情義、肯幫忙”形成鮮明對比的,卻是賀維林家族在維護自身利益時的強勢,這也是他們頻頻遭人舉報的症結所在。賀向輝和那位與賀維林及其家人均關係密切的官員暗示,那些舉報者的“帶頭大哥”來自萍鄉公安系統,而當地政商兩界消息源則直指萍鄉市上栗縣公安局局長黃益。
對此,黃益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的一次當面採訪和兩次電話採訪時,均強調“我沒有舉報過賀維林,是他們家誤會了”。黃益同時表示,他和賀維林確有積怨,積怨肇始於賀維章。
“賀維林擔任常務副市長時,我抓過他弟弟。”黃益透露,當時賀維章搞拆遷時,頻繁使用黑社會勢力,“如果一座樓有五層,他就指使黑社會只買最上面一層,然後敲掉,這導致下面四層的老百姓停水停電。為此,我一口氣抓了很多混混,這些混混隨之供出賀維章。民警找到賀維章詢問情況,被他趕了出去。我一怒之下,就把賀維章也抓了。”
黃益回憶,賀維章被帶到公安局後,只說了一句話:“你這個XXX,竟然敢抓我!”“我冷靜下來,第一時間對賀維章說,‘對不起,你哥哥剛給我打了電話,我馬上送你回去。’但當我跑到賀維林辦公室表示歉意時,賀維林暴怒,用手指捅傷了我,從此我倆割袍斷義。”
“我當時受時任萍鄉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唐建國和安源區區委書記李智富委托,寫了一封詳述賀維章被抓一案的報告,向當時的市委書記匯報,結果我被當時的市委書記從安源區委常委、公安局長的位子上免掉,調任湘東區區委常委、分局公安局長。”黃益強調,除了這次報告,他再未有任何針對賀維林的報告或舉報。
而對於那次萍鄉“兩會”上某政協委員怒斥萍鄉經濟發展環境的發言,被黃益認為系賀維林授意,目標之一便是搞垮自己。
官方文件卻顯示,當地職能部門“亂檢查、亂執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問題時有發生”,其中包括黃益所領導的“湘東區公安分局對過境運載鞭炮煙花的車輛強行亂罰款的行為”,該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和荷堯鎮派出所所長被處理。
而得益於自己在幹部隊伍中的“講情義、肯幫忙”,彼時的賀維林權傾萍鄉,“怎能允許有人抓他弟弟”?
“那時候,同時從麻田鄉走出的副市長就有三個,賀維林則是這一派系的大哥。即便市長和市委書記,都得賣他面子。”前述在當地頗具實力的房地產商透露,不僅黃益,即便是萍鄉市某主要領導,在與賀維林的鬥法中同樣落敗。“這位主要領導曾在全市開展稅費清查。排查結果顯示,賀維章公司需補交的費用上千萬元,排在所有企業第二。”這位房地產商稱,自此,賀維林便與這位主要領導交惡。
2002年,萍鄉市廣場路與昭萍東路相交處的一個地塊掛牌拍賣,被某開發商400萬元競得。後賀維林向省裡告狀,稱中標者系這位主要領導朋友,於是此地流拍,最終由賀維章的華雅房地產有限公司以670萬元價格競得,後開發了如今的雅天購物公園。“這位主要領導還拆掉了賀維章和他的合作夥伴在濱河路違規開發的別墅,最終在賀維林和時任萍鄉市委書記陳安眾的合力之下,被調離萍鄉。”據上述在當地頗具實力的房地產商透露,這位主要領導,只在萍鄉幹了兩年有餘。
在賀維林分管城建的十多年期間,賀維章在房地產領域更為強勢。據經濟觀察報記者不完全統計,賀維章同時擔任著三個房地產公司董事長,開發多個樓盤,其中三個緊挨萍鄉市中心所在的秋收起義廣場,另外多處亦屬萍鄉市核心地段,其中聖淘沙堪稱萍鄉市最高檔的樓盤之一。
除此之外,“他先後拿到了12宗地塊。賀維章在萍鄉還被叫做‘賀半城’,意思是整個城市的一半都是他們家的。”黃益透露,涉足房地產業務的賀維章經常上演“虎口奪食”,“萍鄉市糧油貿易公司飼料廠的一塊地,也是緊挨秋收起義廣場,當時一位房地產商拿了地,交了錢,簽了協議,已經著手拆遷,但被賀維章把項目搶走,挖到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該房地產商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黃益所言屬實,“那是1998年的事情,地塊是萍鄉市朝陽南路96號。我通過300萬拿到的,賀維章不僅搶走了,至今還拖欠我60萬元。他隨後開發了多達7萬平方米的新大陸[5.15% 資金 研報]小區,按照現在的市價計算,導致我損失上千萬元。”“他和另一位曾在聖淘沙項目中被賀維章擠走的吉安籍房地產商一度放話要炸死賀氏一家。都被我阻止了。”黃益聲稱,目前萍鄉至少有十多個房地產商“受過賀維章的傷害”,是他們在頂著自己的名號四處舉報。 |